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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宿松經開區臨江產業園管委會
設計單位:宿松縣規劃建筑設計院
一、區位及調整地塊:位于宿松縣復興鎮東側約8公里,南臨長江、北依黃湖、東靠長江絕島小孤山。調整區域為縣臨江產業園緯三路以北和以南區域,本次規劃修改為《宿松縣臨江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2011年)中的部分地塊,地塊編號為L-02、L-04、L-05、L-06、L-07、L-09、L-10、L-11、L-12、L-13單元。
二、調整理由及依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為了長江流域的經濟社會發展,應堅持生態優先、綠色大發展,協同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
2.關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慶)經濟帶“1515”方案》的需要。
3.根據企業發展訴求,由于經濟發展的需要,對以前的公路網不能滿足項目發展的需要。
三、調整內容
根據現狀建成的實際情況以及園區發展的需要,對以下內容進行修改:
1.將原規劃L-02地塊中L-02-05地塊由三類工業用地調整為一類物流倉儲用地。
2.將原規劃L-04、L-06兩個地塊中的道路根據實際情況取消,兩個地塊變更為L-04地塊,用地性質及相關指標不變。
3.根據現狀在L-05-07地塊中增加燃氣用地(L-07-02)地塊,將L-05-07(1)地塊由原來的三類工業用地調整為一類倉儲物流用地。
4.將L-07-08、L-07-10地塊由原來的三類工業用地調整為一類倉儲物流用地。
5.將L-09地塊中緯二路整體南移,用地性質保持不變。
6.將L-10地塊中緯四路取消,用地性質不變。
7.L-11地塊根據現狀將部分物流倉儲用地調整二類工業用地,其它指標不變。
8.L-12地塊根據現狀,對道路路網以及用地性質進行調整。
9.L-13地塊對用地性質及道路網進行調整。
該項目已通過專家評審會審查,并于2021年7月9日縣自然資源規劃委員會(專題會)審議通過。為充分尊重公眾對規劃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我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現將該規劃調整方案予以公示。
歡迎社會公眾在公示期間通過來電、來信對該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公示方式:宿松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欄公示。
公示期: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19日。
聯系人: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聯系電話:0556-7817109
聯系地址:宿松縣孚玉鎮人民路184號
附:《宿松縣臨江產業園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相關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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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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