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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 鐘煜豪
近日,重慶市九龍坡區衛生健康委對于網友提出的“大齡青年備孕要小孩,無法開具暫緩接種證明”問題予以回應。
九龍坡區衛健委稱,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疫苗接種工作協調組印發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關于育齡期和哺乳期女性的說明,對于有備孕計劃的女性,不必僅因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而延遲懷孕計劃,因此備孕確實無法開具暫緩接種證明。
稍早前,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本人43歲(未生育過小孩)、妻子35歲,年齡都已達到生育高齡,本來專心備孕,5月30日帶妻子也做了孕前檢查,醫生門診記錄也明確寫了“在備孕中”,考慮到疫苗對生育的不確定性,本著安全角度考慮暫未接種疫苗,但現在未接種人員要開具暫緩接種或禁忌接種證明,妻子在6月也有過敏性皮炎就診記錄,望予以解決。
《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載明:如果在接種后懷孕或在未知懷孕的情況下接種了疫苗,基于對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薦僅因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別醫學措施(如終止妊娠),建議做好孕期檢查和隨訪。對于有備孕計劃的女性,不必僅因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而延遲懷孕計劃。
技術指南還稱,雖然目前尚無哺乳期女性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對哺乳嬰幼兒有影響的臨床研究數據,但基于對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議對新冠病毒感染高風險的哺乳期女性(如醫務人員等)接種疫苗。考慮到母乳喂養對嬰幼兒營養和健康的重要性,參考國際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議繼續母乳喂養。
如何理解“不必僅因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而延遲懷孕計劃”這句話?澎湃新聞查詢發現,近期多地疾控部門在答疑時予以明確。
如9月1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所副所長、主任醫師鄧秋云所述,根據我國制定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對于有備孕計劃的女性,不必僅因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而延遲懷孕計劃。備孕期男女雙方都可以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建議接種滅活疫苗,接種疫苗后1-2個月后再懷孕。
另外,9月4日,微信公號“河南省衛生健康委”發布河南省疾控中心專家權威解答文章稱,國家衛生健康委今年4月發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指出,對于有備孕計劃的女性,不必因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而延遲懷孕計劃。因此,備孕女性是可以接種新冠疫苗的。但現階段不建議孕婦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值得一提的是,湖北荊州近期也有網友詢問,“我兒子準備要二胎,不能接種新冠疫苗,單位要求他出具證明。想咨詢下哪里開證明?”荊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解答稱,男性是不存在因備孕不能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問題,這個證明,任何醫院都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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